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,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,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部分考试违法行为已经触及刑法,请各位考生诚信应考,不要触犯法律。
2、根据教育部要求,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试室前须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测、进行身份验证,请考生务必开考前45分钟到达试室。尽量不穿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。考生迟到15分钟,不得进入考场。
3、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文化课统考科目(思想政治理论、外国语),我校统一为考生配备考试用具,每个学生1套(黑色水笔2支,2B铅笔2支、铅笔卷1只,橡皮擦1块);统一为考生配备瓶装饮用水;每个试室统一配备计时器。考生不得携带文具、水瓶、手表(或者其他计时器)参加文化课统考。
4、请各位考生注意试卷条形码的张贴位置,注意不同形状的条形码张贴在对应形状的条形码位置。
(1) 椭圆形的条形码张贴在对应的椭圆形条形码位置(仅第一张答题卡有)。
(2) 长方形的条形码张贴在对应的长方形条形码位置(一张答题卡一条)。
(3) 一题多卷,注意条形码的黏贴。101政治,201英语一,204英语二实行一题多卷。条形码是唯一识别试卷的工具,务必要注意黏贴条形码,不要贴错贴漏。请自行检查“试卷条形码”是否粘贴正确。
5、因统考科目实行网上阅卷,请考生用黑色签字笔做题。统考科目必须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,凡答题题号顺序颠倒或超出本题答题区域作答的,答案均无效。答案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均无效。
6、专业课考试科目未统一配备考试用具,考生需自行携带考试用具。
打印准考证通知
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:2016年12月15日-2016年12月26日。请考生尽快下载打印。下载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/
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含二代证、三代证、临时身份证等)参加考试。
《准考证》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者书写,一经发现,将作违规处理。
特殊科目考试说明
一、美术学/美术专业考试说明
1、《501创作》考试时间为:12月26日8:30-14:30,请各位考生自带午餐,不得离开考场。
2、草稿纸、试卷纸由考点统一发放,其他考试工具自带(画板大小为对开)。
3、考生按考点要求填写考生编号等个人信息,凡不按规定乱写考生编号、姓名或在试卷(绘图纸)上做标记的试卷(绘图纸)作废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二、设计学/艺术设计专业说明
(一)《503专业设计》考试时间为:12月26日8:30-14:30,请各位考生自带午餐,不得离开考场。
(二)建筑艺术设计学院要求考生自带对开画板。
(三)设计学/艺术设计专业考试要求携带特殊考试用具说明。
专业基础:
1、建筑设计、建筑理论、风景园林、展示:直尺、三角板、圆规、各种用于描绘线条及色彩的笔和颜料(不宜使用水彩等干扰他人的工具)。
2、服装设计研究:画具、剪刀、大头针、固体浆糊。
3、工业产品、设计管理:色彩笔若干。
4、陶瓷:雕塑工具,考生自备。
5、设计教育(平面):铅笔、橡皮、签字笔、彩色铅笔、马克笔及三角板(30cm左右)。
6、其他研究方向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自行携带相关考试用具。
专业设计:
1、装饰艺术:自带绘图工具。
2、服装设计研究:画具及手缝工具。
3、设计管理:圆规、直尺(约30cm)、三角板一副(大约30cm),色彩笔若干
4、陶瓷:色彩、绘画、制图工具考生自备。
5、设计教育(平面):铅笔、橡皮、签字笔、彩色铅笔、马克笔及三角板(30cm左右)
6、其他研究方向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自行携带相关考试用具。
广州美术学院考点温馨提示
1、 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地点: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(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);总考务室为B栋302.
2、 考生准考证上打印的考试安排为文化统考课的试室安排,专业考试安排详见考场现场公布栏。
3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天(12月23日)到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查看考场安排及熟悉考场。
4、广州美术学院考点全面启动身份证识别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、手机信号屏蔽系统。
考 场 规 则
一、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二、考生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。
三、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,如黑色字迹签字笔,以及铅笔、橡皮、绘图仪器等,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。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(如手机、照相设备、扫描设备等)或者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四、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《准考证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。《准考证》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。考生领到答题卡、答题纸、试卷后,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、考生编号等信息,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。凡漏贴条形码的,凡漏填、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遇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、漏印、重印、缺页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五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。
六、考生迟到15分钟后,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,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,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。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。
七、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。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,不得在答卷、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。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。
八、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试题、答案或者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,不准将试卷、答卷、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九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当立即停笔。
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,由监考员逐一收取。自命题科目,由考生将试卷、答题卡、答题纸(或者答卷)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。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,方可逐一离开考场。
十、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。
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