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录取政策,拟录取为“非定向”或者“自筹经费”类别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到我校,以便进行政审。
我校已经开始拟录取考生《调档函》发放工作,请需要自取《调档函》的考生于2013年5月30日之前到研究生处(昌岗东路校区办公大楼203)领取,未领取的调档函将于5月31日以挂号件形式邮寄给各考生。
注:经与我校学生处协商,广州美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(2013年7月毕业)的拟录取考生档案材料将由学生处统一转到研究生处,考生无须领取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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